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要求,现将鹤山市潮尚纸箱厂年产80万平方米纸箱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,验收意见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6年3月20日-4月20日(20个工作日)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张小姐
联系电话:19262079872
邮政编号:529700
通讯地址:鹤山市沙坪凤亭路683号之一